1. 搭巴士易翻車, 嘭一聲反轉.
2. 未去過旺角, 深水埗是否食燒鵝?
3. 唔夠一千呎的單位, 唔啱我住.
4. 搭過幾次地鐵, o的友好迫好粗魯, 夾住我上唔到車, 以後咪搞我.
5. 出街食飯都係ifc啦, o的friend 約去第二度咪去o羅. 茶餐廳? 鏞記同翠華o羅.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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乜以上所講,算是謬論咩?
只可以說在加拿大長大的諸曷小姐,不熟悉香港吧。
但其實一個人追求質素高的好生活有錯嗎?
愛用名牌又是錯。那設計、生產、出售名牌的人,全部都是錯?well,那是否要去查封所有在Land Mark、太子大廈、Pacific Place的店舖呢?
愛食好野又是錯。一定要食救濟難民的糊仔才是好人嗎?你阿媽煲靚湯給你飲,是縱壞你的黑手嗎?
愛坐靚車又是錯。我寫包單日日迫地鐵的人,無人會說好enjoy這過程,而討厭坐long Benz吧。
我真不是好明,在香港這個資本主義社會,會有人追捧人民工社般的大鑊飯窮生活。
我雖然無得住千呎大宅、無名牌手袋、名車,但我從來不反對別人有錢的話,就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。
經濟學說,人類就是因為不停地追求、不停去為滿足自已的無窮慾望而努力,整個社會才會有進步。如果今時今日的香港人如此不屑於追求更好生活,難怪會有人擔心我們會被上海追過、會被邊緣化。
1 comments:
sorry諸葛小姐唔係港女,係無知少女,陪個男友搭一次火車,已經係最大犧牲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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