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

Why not??


本來我是不認識甚麼「o靚模」,但因實在太多人談論,就連時事新聞也把她們當是一個社會現像去研完,才讓我留意起她們來。

之前,藝人出書在書展賣,被人批評她們把書展格調拉低。今年不但藝人照出書,一大堆「o靚模」更乘勢推出「寫真集」。那些文化界不立刻走出來大聲鞭韃,他們就不是香港的文化界喇。

原來香港那些說自己是文化界的人,和一眾宅男/電車男沒兩樣。

說「o靚模」低格調,她們的照片全是香港法律上的一級照片,意識方面嘛,那就看讀者如何自己理解接收了。
我就覺得一張裸露的照片,對道德的傷害,一定比某些壞文字低嗎?
用文字去完成一本書的人,一定比用照片去堆砌一本書的人有知識嗎?

回說香港的宅男/電車男界,娛樂性之高比「o靚模」更甚。在facebook上搞甚麼反「o靚模」運動,怎知發起人在傳媒安排下,可以和一位o靚模見面,又收到對方送贈的寫真集後,立刻向我們印證,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,但可以吃得到的就當然是甜的喇。於是他立刻轉呔,說不是反o靚模,是反追著o靚模影相的「龍友」。

從介紹得知這位反o靚模發起人還是學生。從這鬧劇看來,他真的要繼續好好讀多點書。

本來,我並沒有甚麼incentive去買o靚模、藝人出的書,但今年有點想買Stephy的《倍著我走》,測試一下自己能否找出書中所有錯字。其實,這本書也挺有教育意義,值得中文科老師用來教學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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