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

真的奈佢唔何


不公平又怎樣,鬼叫香港係一台獨大咩?

(明報)2009年7月1日 星期三 05:05
【明報專訊】本港兩間免費電視台的收視一直強弱懸殊,多年來處於下風的亞洲電視,其行政總裁胡競英昨日大吐苦水,指香港免費電視經營環境不公平,出現壟斷,在邀請歌手及藝人演出時,經常受到「不成文規則」限制,希望政府關注,但無綫否認指控。



胡競英昨日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說,希望為市民提供好選擇,奈何香港環境特殊,電視台的競爭環境不公平。她指出,在歌手、藝人各方面受到「不成文規則」限制,就算有些人沒有跟其他台簽約,亦難達成合作。她又指廣告銷售同樣有壟斷情况,「我們在這些情形下都好辛苦」。

會上,無綫總經理陳志雲表示,公司無任何「不成文規定」,如果藝人沒有合約,無綫無權管束,不過培育藝員人才需要很多資源和時間,故不容許合約藝人到別台表演是合理的商業決定,「未見過有商營機構培訓人才後,會同時讓他為競爭對手效力」。

對於廣播界是否違反公平競爭,陳說︰「無咁嘅現象,無咁嘅情况。」他認為這是嚴重指控,單憑胡競英一句說話而作判決,對無綫不公平。

曾在無綫任職高層多年的英皇娛樂集團行政總裁吳雨認為,藝人簽約不涉壟斷,大家都是「你情我願」,「如果ATV是強台,就個個都想簽啦!」為了增強曝光率,他估計行內現時八成以上歌手都是和無綫簽約。

吳雨表示,一般歌星都會簽約無綫,因為有較多機會推廣和宣傳,尤其是新人,一般簽約期限為一年或以上,簽約後,基於合約精神,藝人不可以到其他電視台亮相,以往有藝人不聽勸喻出席其他電視台的節目而遭無綫「雪藏」。他又表示,一些知名歌手如譚詠麟、劉德華等即使是自由身,沒有合約,「但都未見過他們去亞視」。

在大中華地區的其他地方,藝人多是平均簽到不同電視台,像香港只有一家電視台包攬八成歌手實屬罕見。他又指不少藝人合約條款變「辣」,以前一年合約可以有十個八個「騷」,現在一個「騷」可能已可「綁」人一年,「沒說是否公道,視乎電視台夠唔夠力」。

1 comments:

Yeeman on 2/7/09 15:49 說...

胡競英 真的浪費他的名。
毫無競爭力,也不英明。

自己未做好自己,反怨別人。

全港市民一人俾100蚊養你亞視好不好?
亞視一直不進步,是抵死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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