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融在商場被人非禮,有「犯罪學家」說,是因為鄭融在事發前一晚,衣著性感地出席「香港先生選舉」,言下之意,鄭融是自作業。
我聽完只覺得,「犯罪學家」果然是一個很會去犯罪的專家。
按這專家之言,女人穿泳衣去游泳,若被強姦也是自作自受。
那麼以後有甚麼有傷風化的案件發生,難道要要捉受害者去受刑?
若一位女性受侵犯後,不想被人拉去坐監,那她還是默默地去承受好了。
不然,大聲呼救,搞不好的,還會在誘人犯罪之外,被控浪費警力呢?
想不到香港的所謂專家,腦袋所裝的是幾百年前的禾草。
想不到他還有膽量,讓人知道他滿腦子充塞著發臭腐草。
男人之所以會做錯事,是因為女人做錯在先?這是甚麼歪理?
1 comments:
讲得好啊...
每次有事就怪在别人的头上, 有时间又不见去捉人,只会在那边高谈阔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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