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前張柏芝和囝囝Lucas每天穿著不同的名牌衫褲鞋襪,在台北巡遊,回港前,更說要老公謝霆鋒,在台北買個豪宅單位給她做生日禮物。之後,就有人在網上說覺得霆鋒好慘,娶個不停花他的錢的老婆。
不知從何時開始,香港男人會覺得女人不應用男人的錢。出街要男人付錢食飯、睇戲,要男人送禮物給自己的女人,全部都應被打入十八層地獄。一男一女若是結婚,婚後女人除了要外出賺錢養家,還要回家做工人、做性奴,讓老公可以安心打機、食北姑雞,這樣才是一個「老婆」。
男人的說法是,香港女人常說要「男女平等」,所以就不能奢望男人要照顧她們。
想被男人尊重、愛惜,就不能提「男女平等」,只能像待婢般待在男人身邊。
像張柏芝,嫁了一個有賺錢能力,又願意讓她去花錢的老公,是她的幸福。
而她老公願意這樣,也應該是認為這老婆值得他去愛錫。
但偏偏就有好多窮鬼,竟然替謝生感到難過,覺得他很可憐,要做生做死去讓老婆做大花筒。唉,你們窮,不等於全世界人都像你們般一樣窮,一樣沒有賺錢能力。
有流言說張柏芝這次出巡是急於製造人氣,讓她可以早日復出搵錢。
不管這是真是假,我只知,她一身衣著,就算拿去二手店打折出賣,都多錢過那班批評他大花筒的窮鬼。
但也身怪窮鬼們看她不順眼,這世界就是這麼多人有胃病,永遠有粒消化不到的酸葡萄,時不時胃液倒流,搞到心口「挪」住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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